气象信息提示系统,MR100,总代理
价格:电议
地区:北京市

气象信息提示系统,MR100,总代理

(1)集信息发布、气象检测、超速警示、爆闪告警等多功能于一体,一台实时提示终端就可替代小型情报板、气象检测仪、车速反馈标志、爆闪灯等多种设备。
(2)无线通信,采用GPRS传输数据,无需布设通信线缆,传输距离不受限制。
(3)采用太阳能供电,可确保阴雨天连续工作18天以上,无需供电电缆,不用担心电缆被盗。
(4)由于无需供电和通信线缆,无论在建或已通车路段,安装、维护均简单、方便。
(5)模块化结构可以脱离热普地图软件独立使用,可以很方便的添加新功能,简捷的接口设计又可与现有高速公路管理软件对接作为配套系统使用。

设备功能路况正常时,按用户设定提示响应信息(如限速时速),遇突发事件(事故、地质灾害、施工等)时按监控中心管理软件给出的指示实时警示通行车辆避险。
自动对高危气象状况的定性检测(如雨雪、团雾、黑冰、高温、大风等)和实时警示通行车辆避险(需增加气象信息采集模块和高危气象状况检测模块)。
具有智能爆闪功能,在晚上或高危气象状况时自动启动爆闪功能,正常气象情况和正常路况时白天不爆闪。
当有车辆超速时,可实时提示超速信息和实际车速(需增加雷达测速模块)。
 设备组成信息提示设备是在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约每隔3-5公里设置一个双面、双向、双色(也可在公路两旁设为单面单向)的及时提示终端,利用LED显示屏作为提示信息发布,太阳能作为供电电源, GPRS无线数据传输(发送/接收)模块作为信息传输设备,通过移动通信网和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设备组成高速公路实时提示系统。在高速公路某路段某区域出现雨水、冰雪、大雾天气时,可采用本系统的气象数据采集单元采集气象信息,通过GPRS模块经移动通信网,自动激活该路段该区域范围前,来车方向5-10公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设定)所有实时提示终端的相应提示信息。在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由监控中心根据本路段监控设备或路政、交警提供的信息内容,激活需要发布的提示终端及相应的提示语,及时提示终端中显示屏将以红色闪烁显示方式轮番显示相对应的内容,如:(前方大雾、低速慢行,前方事故、绕道行驶等)。做到提前并及时提醒驾驶员前方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情况,使驾驶员能提前采取相应措施或绕道分流,以避免事故发生。在正常状态下,实时提示终端显示屏可用绿色慢闪显示,如“保持车距”、“安全行驶”、 “严禁超速”、“一路平安”等等。
道路气象信息及交通信息提示设备,由监控中心带有固定INTERNET IP地址的计算机、GPRS发送/接收专用模块、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高速公路现有的监控设备(事件检测仪、视频监控、气象仪、隧道火灾报警等)与若干个气象站与采集提示终端,经移动数据通信网络与路段监控中心相连而成,其系统组成如图所示。

双向信息提示系统现场安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