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耐185565矿用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说明
价格:电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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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电  

1.1 充电电流

      充电电流不得超过本标准书中规定的充电电流。使用高于推荐值电流充电将可能引起电芯的充放电性能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问题,并可能会导致发热或泄漏。

1.2 充电电压

充电电压不得超过本标准书中规定的额定电压(4.2V/电芯)。4.25V为充电电压极限,充电器的设计应满足此条件。

电芯电压高于额定电压值时,将可能引起电芯的充放电性能、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发热或泄漏。 

1.3充电温度

电池必须在 0℃~45℃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

1.4禁止反向充电

正确连接电池的正负极,严禁反向充电。若电池正负极接反,将无法对电芯进行充电。同时,反向充电会降低电芯的充放电性能、安全性,并会导致发热、泄漏。

2. 放电

2.1 放电电流

      放电电流不得超过本标准书规定的放电电流,大电流放电会导致电芯容量剧减并导致过热。

2.2放电温度

电池必须在-20℃~6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放电。                                                           2.3 过放电

需要注意的是,在电芯长期未使用期间,它可能会用其它自放电特性而处于某种过放电状态。为防止放电的发生,电芯应定期充电,将其电压维持在3.6V至3.9V之间。

过放电会导致电芯性能、电池功能的丧失。

充电器应有装置来防止电池放电至低于本标准书规定的截止电压。此外,充电器还应有装置以防止重复充电,步骤如下:

电池在快速充电之前,应先以一小电流(0.01C)预充电15~30分钟,以使(每个)电芯的电压达到3V以上,再进行快速充电。可用一记时器来实现该预充电步骤。如果在预充电规定时间内,(个别)电芯的电压仍未升到2.8V以上,充电器应能够停止下一步快速充电,并显示该电芯/电池正处于非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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