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子温湿度记录仪
价格:电议
地区:浙江省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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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为保证药品质量,省局下发了《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夏季督查”的通知》,重点强调对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有效监控,并配备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即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2、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配备数量应与企业仓库面积相适应,除冷库配备一台外,药品仓库原则上每300平米配备一台;并应固定安装在仓库墙壁上与门窗、温控设备距离3米以上,并能于企业电脑连接,输出历史数据,实现企业温度超标报警功能。
  3、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必须能够实现至少每三小时记录,记录存储时间不少于两年:
  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日常监督,督促企业按要求加快安装工作。
  根据我国各省药监局的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温湿度要求,我司特开发了新一代的智能电子温湿度记录仪,特点:带声光报警,带数据输出,带时时温湿度的显示,容量大,易携带和没有耗材反复利用等功能。是GSP和GMP企业的。具体如下:
  名称:报警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
  型号:WS-TH23A
  适用场合:
  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还有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和净化实验室等等环境。
  
  特点:
  1、ABS外壳,设计新颖,能满足各种记录需求。
  2、操作简单,性能可靠。
  3、能以曲线、报表等形式输出数据,进行数据的分析统计,并能将数据通过电子邮件传输。
  4、报警温湿度记录仪可多次重复使用。
  
  技术参数:
  温度范围-40°C~100°C
  分辨力 0.1°C
  温度
  0.5°C(0°C~66°C)
  其他范围:1°C
  温度显示 LCD
  湿度范围 0%RH to 100%RH
  分辨力 0.1%RH
  湿度 3%RH
  传感器外置温湿度传感器
  数据存储容量 30000
  记录采样间隔 1秒~24小时
  延时启动 1秒到24小时
  电池内置锂电池,一年使用时间
  外型尺寸 10 cm X 7 cm X 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