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电表校验结果可申请仲裁

发布时间:2015/12/14 13:16:00

本报讯(记者王伟)昨日上午,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共对148家集贸市场、172家乡镇卫生院、2409家村卫生室、177家计生指导站正在使用的2.47万台件计量器具实施了检定,共计免去检定费用291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经常会感觉家里的电表不准了,该怎么办?工作人员表示,首先,用户向供电公司提出校验申请,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供电公司应在不拆开电表铅封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对电表校验。如果检定不合格,供电公司按规定追、退电费。如果对检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质监局申请仲裁处理。

实际上,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煤气表、热量表)一直是质监部门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国家对民用四表的生产和检定都有严格的规范。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民用电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8年;煤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热量表实行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检定合格后可继续使用。今年,市质监局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共对55000台水表、42000台煤气表、热蒸汽流量计350台(套)进行了强制检定,监督抽查5000台电表,接受并解决居民投诉33起,减少了计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