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型铅酸蓄电池运行的几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0/12/10 10:58:00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运行的几种方式

  1.浮充运转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都选用“浮充电”方法运转。所谓“浮充电”运转即蓄电池组与充电设备并联负荷正常由充电设备供应,一起,用小电流( 此值约等于0.03*AH/36,其间AH为蓄电池的额定容量) 向蓄电池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丢失。
按浮充电运转的蓄电池应常常处于满充电状态,实践容量有必要满足厂(站)全停,忽然接受最大事端负荷时所需的供电容量(A.h)和输出电压水平。以确保在整流设备失掉电源时供应直流负荷的需要和避免极板老化。
按浮充方法运转的蓄电池,每3 个月有必要实行一次核对性的放电,放出蓄电池的50% ~ 60%,放到终止电压到达制造厂家所规则,放电完了后当即进行充电。如在该期间内从前由于整流设备故障,致使蓄电池做过强迫放电,则能够不再进行核对性放电。
浮充电运转的蓄电池组,一般宜选用恒压方法运转,如选用恒流方法时,也应控制单体电池电压。单体电池浮充电压的上下限,有必要遵循制造厂家的《运用维护说明书》或《运转规程》的要求。如确实无法查找到说明书时,单体电池浮充电压可控制在2.15V~2.18V之间为宜。
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是以一定的环境温度( 如20℃、25℃等) 为基准的,如蓄电池室温长期违背基准温度,浮充电压就应根据厂家规则做相应的调整。
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是施行浮充运转方法的最主要的一个目标。挑选浮充电压的主要依据有2 条: ①浮充电流足以赔偿蓄电池自放电丢失; ②当蓄电池忽然放电后,浮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补足丢失的电量。
2.全充放运转
不管电池以哪一种放电率放电,均不允许过放,放电容量及终止电压不能低于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则。选用这种运转方法的蓄电池,每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3.备用电池
备用电池的意图,一旦电池组中某一电池发生故障,为确保电池组的正常运转,可随时用备用电池顶替。备用电池应定期(3个月或6个月)补充电,使备用电池始终具有较抱负的容量。备用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保持在厂家说明书中的规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