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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污染拒不整改者停工整治!
发布时间:2019/4/18 10:18:00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地和道路扬尘进行了细化管控!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处理不到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工整治!
一、扬尘管控责任:
1、建设单位 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施工单位 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扬尘管控措施
1、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封闭围挡:城市主要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 2、加强物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3、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及碾压过程中等等。 4、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5、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6、加强监测监控。鼓励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