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的使用
发布时间:2019/3/5 15:43:004、蓄电池的使用
4.1补充电
2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请补充电;
2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4.2 充电
4.2.1 浮动充电(浮充)
u 充电参数
2 充电电压:2.23~2.30V/单体(25℃) (建议设置为2.25V/单体)
2 充电电流:≤0.20C10
2 温度补偿系数:-3mV/℃.单体(以25℃为基点)
2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0.02V/单体
& & 注意:
1). 同一电池组各单体电池的电压值在使用初期会出现一定偏差,半年之后将趋于一致。
2). 浮充电压过高或过低对电池的影响如下:
长时间过高(过充电):缩短寿命。
长时间过低(充电不足):满足不了负载或使电池电压不一致,从而使电池整组容量下降,寿命缩短。
4.2.2 均衡充电(均充)
u 充电参数
2 充电电压:2.35~2.40V/单体(25℃) (建议设置为2.35V/单体)
2 充电电流:≤0.20C10
2 温度补偿系数:-3mV/℃.单体(以25℃为基点)
2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0.02V/单体
u 退出均充条件
蓄电池退出均充的电流参考值一般设定为0.01C10,并联时乘以蓄电池组数。
& & 注意:
正常浮充运行可以不进行此项操作。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采用均衡充电:
·放电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20%以上。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3个月
·有单体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18V/单体
·连续浮充3~6个月或电池组内出现电压落后的电池
·全浮充运行一年以上
·蓄电池安装调试结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补充电。
·蓄电池容量检测后进行均充电。
4.2.3循环使用充电
u 充电参数
2 充电电压:2.40~2.45V/单体(25℃) (建议设置为2.45V/单体)
2 充电电流:≤0.30C10 (但充电器的充电电流不能小于0.10C)
2 温度补偿系数:-5mV/℃.单体(以25℃为基点)
2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0.02V/单体
2 补充电电量为放电电量的1.1~1.2倍,电池环境温度低于5℃取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