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的布设
发布时间:2021/11/10 16:56:00环境监测 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的布设
据调查了解,大多数工业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而大部分钢铁、水泥、有色、矿产开采等行业,由于工艺流程不够先进、生产方式落后粗放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是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重点污染行业。因此,为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提高无组织排放管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针对企业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测已成为必然趋势。
说到监测,首先考虑的除监测产品外还需注意监测点位的选择,但鉴于无组织排放不同于有组织排放,有固定的排放点,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放源存在分布特点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特性比较复杂等特点,因此企业无组织点位的正确布设是取得“科学依据”的关键。
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的布设可参考如下内容:
(一)园区的无组织监测点位多布设在园区边界。因此,根据企业工艺分散、占地面积大、无组织排放种类多、周围环境影响因素复杂等特点,采取将企业整个厂区视为一个无组织排放的污染面源来对待,以厂界为边界进行监测布点的原则。根据企业厂界外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预设 点位,保证在各种风向条件下均能够有 1 个背景点位(在主要污染源上风向 2 ~ 50m 处),下风向厂界外 2 ~ 50m 范围内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规定的方法,按扇形分布特点共布设 3个监测点,保证企业在正常生产工况下监测,避免企业停产或者设备维护保养期。在此基础上,监测点位的布设应避免周围影响因素较多的位置,如周围建筑物或者厂界外墙过高处、人流密集活动频繁处等。
(二)若无组织排放源可以作为一个点源来看待,即不需要考虑排放源的高度、大小和形状,距边界有一定距离,且围墙通透性较好,不阻碍污染物的扩散时,监控点设置在排放源下风向厂界外10m范围内,最多设置4个监控点。若排放源满足点源条件,但围墙通透性差,影响污染物的扩散时,可紧靠围墙将采气口伸至围墙上方20~30cm处采样;亦可将采样点移至距围墙高度1.5~2倍,距地1.5m处采样,此时仍不应超过厂界外10m范围。若排放源紧靠围墙,且排放源比围墙高,风向吹向紧靠的围墙外时,需要考虑最DA浓度落地点。此时监控点不受厂界外10m的限制。
(三)工业炉窑等企业无组织排放多为烟尘、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污染物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的泄漏,因此,若排放源在厂房内,则无组织排放烟尘及生产性粉尘监测点可设置在厂房门窗排放口处,并选择浓度最DA值;若排放源为露天的,则无组织监测点应选在距烟(粉)尘排放源5m,高度1.5m处任意点。每个监控点连续采集时间为1~4h/次,总采样时间为4h;选取监控点1h均值的最DA浓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