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放试点“仪器共享”
发布时间:2016/9/12 9:38:00本文由陕西时宇非标试验机小编整理(www.shiyu99.com)。
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需求的不断发展,大型科研仪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大型科研仪器的重复购置、使用率低、共享困难等问题也不同程度显露出来。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从制定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制度等方面,对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进行了规范。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认定3所高等院校、5家科研院所、2家大型国有企业共10家单位作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这10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各试点单位将对所持有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自治区政府将根据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仪器设施持有单位进行奖励补贴,并对其申报的科技项目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
据统计,目前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内共有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计1759台套,其中仪器原值30万元以上664台套、50万元以上227台套;从分布情况看,高校有109台套、占48%,科研机构有58台套、占25.5%,民营企业有37台套、占16.3% ,国有控股企业有23台套、占10.1%。尽管按照国家调查标准统计,我区网内仪器共享率达到了88%,但事实上,还有很多大型科研仪器没有统计在内并得到充分利用。
据了解,为促进大型仪器共享,自治区科技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还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联合共建公共开放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基地,鼓励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研发、公共服务等科研活动,使自治区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