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及电厂超低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7/5/2 13:53:00

超低排放”是由浙能集团、并且在全国电力行业率先成功推行的燃煤机组清洁化生产新技术。据悉,“超低排放”词条由浙能集团发布,旗下天地环保公司负责具体操作。

  该词条对目前炙手可热的“超低排放”进行了全面的定义。让我们一睹为快!

  注:北极星电力网,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什么是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标准的排放限值,即烟尘不超过5 mg/m?3;、二氧化硫不超过35 mg/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 mg/m?3;,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标杆。

  概念: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标准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 mg/m?3;、氮氧化物不超过50 mg/m?3;、烟尘不超过5 mg/m?3;。

  火电厂燃煤锅炉是烟尘、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根据《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如下表:

  

  命名:

  “超低排放”理念,由浙能集团在2011年提出。2012年,浙能集团就开始着手广泛调研国内外燃煤机组污染物治理的技术。2013年浙能集团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同年7月19日,浙能集团“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可行性研究得到浙江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嘉兴市等单位组织的审查通过。

  对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定义,初存在多种表述共存,“近零排放”、“趋零排放”、“超低排放”、“超洁净排放”、“低于燃机排放标准排放”等,有业内人士认为,燃煤机组排放水平达到“超清洁”、“近零”状态的难度非现有工程技术所能实现(大规模推广难度大),“超低排放”从排放标准角度界定概念,叫法更加科学。

  2015年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上,国电科学研究院燃机研究所所长刘志坦,在经过大量对比和数据分析后得出结论:“要实事求是、科学命名。‘近零排放’、‘超净排放’和‘燃机排放’等概念不严谨、不科学,建议使用‘超低排放’概念。”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明确要求”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