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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在用电梯安全运行情况定期抽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8/1 11:31:00为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督促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实施定期抽查制度,现将7月中旬的抽查情况公开通报如下:
一、东瓯家园
1、该小区已经和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管理合同,但电梯使用单位没有及时变更,导致电梯安全管理职责没有相应落实到位。
2、使用单位没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3、抽查时,小区消控室(值班室)没人值班。
4、抽查A幢的2台电梯,发现电梯轿厢内的对讲系统不能与消控室实现联通,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小于7mm,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该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在日常维保工作时没有做到实事求是,没有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使用单位整改。
5、电梯在制动状态下能实现单人手动盘车,电梯制动力涉嫌不符合要求。
二、丽都华庭
1、抽查时,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丽洁物业)正在召开内部管理会议,电梯运行状况现场抽查完毕后已经超过下午5时30分,该物业办公室的人员已经下班。
2、抽查2幢2单元的电梯,温州大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6月份的该电梯维保记录没有使用单位签字。
3、曳引钢丝绳张力差超过规定要求。
4、限速器校验标签未张贴。
以上两个小区的电梯安全运行抽查情况,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均已经向相关方当场指明,涉嫌违规操作的将做进一步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