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30 10:47:00

 《规范》在制定时,V锥流量计综合考虑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特性和用作标准表的湿式气体流量计是定流量点使用的特点。例如,标准表法燃气表检定装置上所用的湿式气体流量计就是按JJG 577一—2012《膜式燃气表》规定的流量点使用而制定。而作为工作计量器具的湿式气体流量计,通常是按使用状态在流量范围内非定点使用而制定。    (1)外观、附件和密封性一般不属于“计量性能”,在校准时可不考虑。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某些附件和密封性,对示值准确度影响很大,因此在准确度等级优于o.5级的湿式气体流量计校准项目中列入了外观检查和密封性试验。        (2)为了把湿式气体流量计和其他容积式气体流量计区别开来,本规范给出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术语。有的湿式气体流量计安装有脉冲信号发讯器,为了明示脉冲信号和示值的关系,本规范引入了“脉冲当量”的术语。为了说明湿式气体流量计的结构,本规范引入了“鼓轮”、“计量室”、“吹人(出)管”等术语。    (3)通常仪表系数的计算方法是用仪表的示值除以实际值,本规范规定的系数计算方法是用实际值除以仪表的示值。在实际使用中,只要读出了仪表的示值,乘以这个系数就可以算出实际值,非常方便。为了和仪表系数相区别,本规范将这个系数称为“修正系数”。    (4)湿式气体流量计是实验室仪表,通常实验室仪表的示值误差是可以修正使用的。标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示值误差完全可以通过改变液位来减小甚至消除。因此,标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示值误差不是主要的计量性能,而修正系数的扩展不确定度是一个主要的计量性能,本规范着重考核标准湿式气体流量计的修正系数及其扩展不确定度。但是,对于具有碗形液位指示器的工作用湿式气体流量计,其示值误差不能通过改变液位来消除,一般情况下,使用者也不对其示值进行修正,此时,湿式气体流量计的计量性能主要由示值误差决定。本规范对这两种情况都做了规定。    (5)根据JJG 643—2003《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对标准装置的计量要求和湿式气体流量计作为标准器具使用的特点,本规范将校准流量点分为定点使用和非定点使用,以满足不同使用者对下传表的检定要求,并在湿式气体流量计术语中对定点使用和非定点使用加以定义。    (6)本规范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对以下问题存在争议。    争议1:修正系数是否是计量性能,能否作为校准结果。    经过讨论,起草小组一致认为:V锥流量计修正系数是修正值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修正系数是计量性能,可以作为校准结果。    争议2:修正系数的不确定度和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是否有必然的联系,能否用修正系数的不确定度来判定仪表的准确度等级。    经过讨论,起草小组一致认为:o.2级和o.5级的湿式表只能经过修正后方能使用。所谓修正,就是用修正系数乘以湿式气体流量计的示值,得到流过湿式气体流量计的气体体积实际值。经过修正后,湿式气体流量计示值误差不含已确定的系统误差,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用示值误差来判定湿式气体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然而,修正系数中的不确定度是无法消除的,它代表着湿式气体流量计的计量性能,因此用修正系数的不确定度来判定湿式气体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是合理的,且符合JJG643—2003中对标准表准确度的要求。考虑到我们起草的是校准规范,校准规范只给出校准方法,不给出判定准确度等级的结论,因此这个争论在规范中没有体现。    争议3:能否用示值误差来判定湿式表的准确度等级。    经过讨论,起草小组一致认为:对于1级和1.5级的工作用计量器具湿式表,使用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修正,校准结果不用给出修正系数,只需给出测量时相应的示值误差即可。因此,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可以由示值误差来决定。考虑到校准规范只给出校准方法,不给出判定准确度等级的结论,因此这个争论在规范中没有体现。    (7)在不确定度评定时,通常应根据自由度和包含概率确定包含因子,我们经过多次计算,认为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自由度足够大,因此在规范中直接规定取包含因子为2。    (8)根据JJFl071—2010中“5.14  附录”的要求,附录可包括:校准记录内容、校准证书内,页内容及其他相关表格、推荐的校准方法、有关参考数据等,也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总之,考虑到起草的是校准规范,校准规范只给出校准方法,不给出判定准确度等级的结论,V锥流量计因此判定准确度等级的争论在规范中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