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 技术
发布时间:2017/7/25 20:46:00云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 技术
1.计算变配电所内变压器的负荷电流及视在功率,作为选择变压器容量的依据。
2.计算流过各主要电气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熔断器等)的负荷电流,作为选择设备的依据。
3.计算流过各条线路(电源进线、高低压配电线路等)的负荷电流,作为选择线路电缆或导线截面的依据。
4.计算尖峰负荷,用于保护电器的整定计算和校验电动机的启动条件。
负荷计算方法
我国目前普遍采用需要系数法和二项式系数法确定用电设备的负荷,其中需要系数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确定计算负荷的方法,最为简便;而二项式系数法在确定设备台数较少且各台设备容量差别大的分支干线计算负荷时比较合理;在建筑配电中,还常用负荷密度法和单位指标法统计计算负荷。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
负荷计算原则
进行负荷计算时,应按下列原则计算设备功率:
1.对于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应换算为统一的设备功率。
2.整流器的设备功率是指额定交流输入功率。
3.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不应包括备用设备。
4.当消防用电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一般电力、照明负荷计算有功功率,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功率、计算负荷。否则计算低压总负荷时,不应考虑消防负荷。当消防负荷中有与平时兼用的负荷时,该部分负荷也应计入一般电力、照明负荷。
5.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数据中心相关经验总结
负荷计算是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计算,数据中心的负荷计算更适合使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需要系数的取值、负荷取舍计入、蓄电池充电和空调照明的估算等内容,在数据中心的计算中还是有别于其他建筑的计算,现总结如下:
1.数据中心的IT负荷重要性都比较高,必须使用UPS等设备来保证不间断供电,根据数据中心的建设标准不同,UPS会采取“1+1”、“2+1”、“2N”等不同的配置。由于供电部门需要统计机房设备安装总容量,所以数据中心的IT设备额定容量要用UPS设备的总装机容量。计算IT设备容量时的需要系数根据UPS设备的配置方式调整,即需要系数=主用UPS设备数量UPS配置数量。例如:UPS按照2N设置,进行负荷计算时,需要系数取0.5。
2.UPS配置的蓄电池充电容量需计入负荷计算。根据数据中心的建设标准不同,UPS蓄电池需按照不同后备时间配置,即每台UPS配置的蓄电池容量及组数不同。UPS蓄电池充电容量=电流×电压×组数×效率根据计算可知,UPS蓄电池充电容量约为UPS配置容量的10%~20%,做负荷计算时可直接应用结论简化计算。
3.在数据中心中,除了IDC机架外,空调在总负荷中占的比重也相当大,一般会配置备用空调设备,根据数据中心的建设等级备用数量会不同。计算空调设备容量时的需要系数根据空调设备的配置方式调整,即需要系数=主用空调设备数量/空调配置数量。2007年绿色网络组织制定了数据中心能效比指标PUE,目前被行业广泛使用,PUE=数据中心总能耗/IT设备总能耗。根据对数据中心进行数据分析,数据中心的PUE值一般介于1.6~1.8之间,即机房空调和照明负荷约为IT设备负荷的60%~80%,照明负荷与空调相比来说占比相当小,所以可近似认为机房空调负荷约为IT设备负荷的60%~80%,此结论可以直接在负荷计算中应用来简化计算。
4.根据相关经验据,照明负荷一般按照30w/平方米估算、办公空调负荷一般按照50w/平方米估算、有餐厅用电的情况下按照2kW/人估算、用燃气的情况下按照5w/人估算。
5.根据负荷计算要求,季节性用电设备应选择其者计入总设备容量。数据中心空调负荷一般会远远大于采暖负荷,所以计算时只需计算空调负荷即可。
6.根据负荷计算要求,消防设备容量一般不计入总设备容量,所以计算时消防电梯不计入。
7.根据供电部门要求,进行无功补偿后的功率因数需达到0.95以上,一般按照变压器容量的30%进行补偿。
8.根据相关经验数据,负荷计算中同时系数取0.9-0.95。
实例分析
本文以某运营商新建数据中心为例:建设标准为Toer IV等级,IDC机房约1000平方米,新建单机功耗5kW的IT设备200架、单机功耗100kW的IT设备50架,IDC机房内空调和照明按配套配置(空调系统暂不考虑由UPS系统供电)。变配电及UPS等设备机房约1000平方米、办公区约1000平方米。消防电梯2台1用1备,设备容量为50kW/台。办公室设电采暖2台,容量分别约80kW和50kW。要求通过负荷计算确定本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设备配置。
步骤1:确定为IT设备供电的系统配置
根据《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YD╱T095-2008)对UPS设备输出有功功率的要求为:≥额定容量×0.7kW/kVA,因此,配置的UPS容量应为:(200*5+50*10)/0.7kVA=2142.86kVA。IDC机房按Tier IV标准机房设置,UPS设备按2N配置考虑,配置的UPS设备总容量不应小于4285.71kVA。本工程需新建2套“3+3”并机400kVA UPS电源系统。UPS主机配置的蓄电池组按单机满负荷情况下后备时间为15min(2V蓄电池单体的放电终止电压为1.8V)考虑,每台UPS设备配置3组200AH蓄电池组,共计36组。
步骤2:进行负荷计算
需进行计算的各要素:UPS、UPS蓄电池充电、机房空调及照明、办公区空调及照明等。并按照供电部门要求进行无功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