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水质污染,要给下游“交钱”
发布时间:2017/8/16 9:20:00出处:新浪新闻
本报讯 (记者黄榆)本月起,昆明入滇池河道如果上游发生污染,水质不达标,要向下游“交钱”补偿。记者近日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8月起该市全面推开河道生态补偿工作,34条入滇池河道及支流沟渠、59个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实现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全覆盖。先期试点的3条河道,经每个断面“算总账”后,需要缴纳生态补偿金500余万元。
《工人日报》记者8月初实地走访了昆明市河道生态补偿自动监测站新运粮河002号监测站。这里,一台水质自动监测机的4个检测单元显示屏上,分别显示着各项考核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质自动监测站可以自动完成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采样、留样、分析、数据上传等功能。
“水质自动监测站会通过水管、水泵等设备向新运粮河取水,取水点也基本能保持一致。”该负责人说,取水单元还带有一个取水浮球,即使水位上涨,也能保证取水点相对固定。“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比人工取水测算,提高了监测效率和准确度。”
据了解,此举是该市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一项措施。今年4月初,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5个配套文件,分别对水量监测、水质监测、监测断面考核标准、生态补偿金结算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由上游考核对象缴纳生态补偿金,分配给下游考核对象用于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
据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吴朝阳介绍,今年4月20日对3条入滇池河道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后,根据核算,3条试点河道6月份共计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55.2524万元。经过叠加,从4月20日至6月,共需缴纳生态补偿金526.2097万元。
吴朝阳进一步解释,单个考核断面月生态补偿金为3个考核指标中超标指标补偿金的总和。辖区每月生态补偿金为所有考核断面月生态补偿金累计之和。也就是说,区县如果有5个断面需要考核,那就要将5个断面全部合起来“算总账”。
“自动监测设施测算结果能够真实反映河道超标的实际情况及被考核单位治理工作完成的好坏,目前确定的主要考核指标和补偿标准比较合理。”环境保护、原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郭慧光说,“补偿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市民的监督。当期补偿金收支情况应当于监审会审计后15日内,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