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12/9 8:36:00


一、电力改革仅为降低电价吗?

  把电力体制改革当作登山是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但这两者确实有一定类同性。登山需要确定登顶地点,电力体制改革同样需要首先明确目标。

  我国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是单纯为降低电价吗?个人认为这一看法过于武断和局限,尽管英国实施电力改革后电价水平确实在逐年降低(剔除能源价格上涨因素),但这也只能说明市场化改革是提高电力工业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

  现阶段,我国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至少应包含“高效、安全、绿色”这三个维度,缺一不可。长期以来电力工业因其垄断性、不透明性而遭人诟病,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供应模式监管难度大,往往很难真正达到高效运行,在可竞争的领域中引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高效运营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

  电力不同于普通商品,其具有不可或缺、实时平衡、难以存储等特殊属性,这决定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还得是电力改革的目标,不能因改革而导致出现电力供应安全隐患。

  另外,燃煤电厂等一直是碳排放和其他污染物排放大户,如何促进电力工业绿色发展也理应成为未来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二、哪些配套机制有助于实现电力改革目标?

  登山需要补给、登山杖等装备,为实现电力改革目标,配套市场机制同样必不可少。自上世纪90年代初英国启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来,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在电力改革道路上走得或近或远,也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集他山之石,铺我国电改之路不失为良策。

  首先,哪些配套措施有助于保障电力工业高效运行?在发电环节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已被证明是提高发电企业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发电竞价上网,由市场定价格、定电量是必备的基础措施。

  建立“多对多”的市场离不开售电业务的放开,销售电价同样也应主要由市场竞争确定,大用户参与批发市场是建立完善电力市场的基础,零售市场的建立则可实现普通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利。

  另外,为避免形成市场力,应保证每个局部市场(而不仅是整体)都应有足够多的市场参与者,市场规模宜适中,结合我国电网结构特征及系统规模来看,以区域电网为基础构建区域电力市场是较为合理的选择。由于输配环节具备天然垄断性,无法引入竞争,实现电网高效运营的手段只能是加强监管,电网企业只应收取按成本加成等方式核定的输配电价以及默认售电服务收入等。

  再者,电力市场模式下的发电调度计划将主要由市场交易结果确定,如何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为保障短期电力供应安全,需要在批发市场(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及现货交易等)的基础上,增加平衡市场、实时市场等,以实时调剂市场余缺,解决系统调峰、调频以及调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