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专项规划任务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16/10/11 10:21: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淮河、海河等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

  从近日环保部公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显示:总的来看,《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其中,山东、江苏等17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好,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考核结果为一般。按照合计得分,的山东得到99分,垫底的北京只有60.1分。

  2015年,《规划》共确定428个考核断面,实际考核断面415个,其中达标313个,占实际考核断面总数的75.4%,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提高2.9个百分点。《规划》共安排684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截至2015年底,完成(含调试)4985个,占项目总数的72.8%。淮河、巢湖、海河流域项目进展较快,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项目进展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