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ISO 13937-1撕破强力测试标准

发布时间:2017/9/28 13:45:00

撕破强力测试 BS EN ISO 13937-1
Tear properties of fabrics – Determination of tear force using ballistic pendulum method(Elmendorf)

用摆锤方法测试织物被撕裂时的强度

1. 仪器
1.1 摆锤式撕力测试机,测试布样固定于两个夹口之间,其中一边是可移动,另一边为固定的结构,移动的夹口与受重力影响可落下的摆锤连在一起。测试时摆锤提供织物被撕裂的力,此仪器由下列部件组成
1.1.1 坚固的框架,用于支撑摆锤和固定夹口,以及切口用切刀和量尺,安装应水平并防止测试时移动
1.1.2 摆锤,可沿水平轴承自由摇摆,即将摆锤升高到起始位置(摆锤停止),并立即释放
1.1.3 机械或电动装置,用于测量次摇摆的振幅,即用于撕裂布样的能力,直接给出撕裂的读数
1.1.4 可移动夹口,与摆锤构成一体,固定的夹口与框架构成一体,夹口相距3 ± 0.5 mm,以使刀口可以通过,布样放入夹具后使其与摆锤的转轴平行,此平面与转轴的垂直线成一27.5 ± 0.5°的角,转轴与夹具上边缘之间的距离为104 ± 1 mm,夹具的夹面尺寸没有确切的规定,宽度一般为30-40 mm,高度为20 mm,但不要低于15 mm都是合适的
1.1.5 锋利的刀片,布样在撕裂前,先用刀片在两个夹口之间切一20 ± 0.5 mm的切口
1.2 切布样用设备,按如图1尺寸切取布样的适宜的模板

2. 平衡和测试的条件
平衡和测试等的气候条件按ISO 139描述

3. 测试布样的准备
3.1 每块测试布需剪取两组测试布样,一组经向和一组纬向,布样短的一边应的平行于经向或纬向以确保撕裂在凹口内
3.2 每组布样至少包括5块测试布或更多,按条款5或附录C取样,每对测试布样不应含有相同的经向或纬向纱线,布样应距布边至少150 mm剪取
3.3 外形尺寸,布样按如图1尺寸剪取,稍微不同的外形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被撕裂的长度保持在43 ± 0.5 mm
100 ± 2
15±0.5
12±0.5
43±0.5 75±2
20±0.5
50±1
1:测试布样的尺寸(单位:mm

3.4 剪取布样,每块测试布样短的一边平行于经向或纬向,短的一边平行于经向,则撕裂的方向穿过纬向,反之撕裂的方向穿过经向(见附录C

4. 测试程序
4.1 选择摆锤质量,以使测量值在对应量尺的15%85%的范围内,检查仪器的零位,将摆锤升到起始位置
4.2 布样的固定,将布样放入夹口中(如1.1.4),使布样长的一边平行于夹口上边缘,将布样夹紧在夹口中央,使底边紧贴夹具的底部,用切刀切一个20 ± 0.5 mm的切口,使被撕裂的长度为43 ± 0.5 mm
4.3 压下摆锤阻挡器释放摆锤,在摆锤往回摆时抑止摆锤,不要干扰指针位置,用N读出标尺读数或数字显示器读数,根据仪器使用的类型,标尺读数应乘以一个合适的因子数以转换为以牛吨为单位的结果值,检查结果是否在满刻度值的15%85%之间,重复测试每个方向上至少五块布样
4.4 观察撕裂过程是否沿受力的方向,下述情况是正确的:a)没有纱线从布样中滑脱出来;b)在夹口没有滑脱;c)完全撕裂后凹口区域仍维持在15mm宽度之内。否则结果应放弃
4.5 如果有三个或以上测试结果被拒绝,则此方法不适用

5.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5.1 计算每个测试方向上撕力的算术平均数,用N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5.2 如有要求,计算变异系数至0.1%,以及95%的置信区间,用N表示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5.3 如有要求,应记录每个方向上布样撕力的值和值

6. 测试
6.1 测试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涉及EN ISO 13937的部分和测试日期
b) 测试布样的证明及取样程序(如需要则记录取样程序)
c) 使用的测量范围
d) 测试布样的数量以及拒绝的数量和拒绝原因
e) 观察不正常的撕力行为
f ) 任何与所给程序偏离的情况
6.2 测试结果
a) 经向和纬向的撕力平均数,用N表示,如果只有34个测试布样被正确撕裂,则单独记录正确撕裂的布样的撕力结果
b) 如有要求,记录撕力的变异系数,用%表示
c) 如有要求,记录撕力95%的置信区间,用N表示
d) 如有要求,记录每个方向的撕力值和值,用N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