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类新规正式实施 开启行业全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7/1/3 16:14:00

元旦小长假刚刚结束,过去的2016年我国陆陆续续发布了一些与仪器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时间洽洽就是2017年初始。在2017年里,仪器行业政策的变化会给大家带来什么改变?


  《中医药法》明年实施
  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中医药法》作为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空气净化器有了“环境标准”
  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我国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国家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但规定更加严格: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净化器产品上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
  《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施行
  2016年1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明确对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诊断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以及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实施优先审批,程序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疫苗销售和采购行为严格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对新《条例》贯彻实施具体工作要求和过渡期间疫苗购销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提到原疫苗经营企业不得购进疫苗,不得将疫苗销售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2016年12月31日前应将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销售完毕,2017年1月1日起停止疫苗销售,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核减疫苗经营范围。
  上海检验检测条例施行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消费者维权可个人送检。该条例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罗列了禁止性行为,划定了行业底线,突出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环境优先原则,强化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区及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全区及重点区域内地方、兵团和企业等环境保护有关重大事项,组织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而兵团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区域、兵地环境保护联合防治、联合控制的协调机制,强化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具体措施,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京津冀17项医学影像检查实现互认实施
  2017年1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卫计委联手实施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北京医院、协和医院等107家医疗机构之间17项检查可以互认。至此,三地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影像结果和耗材招标均已完成联合。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项目共17项,包括7项常规医用X射线摄影、5项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项目和5项磁共振成像(MRI)检查项目,均为医学影像学科最为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共享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
  西安市执行国五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西安市环保局、公安局与工商局联合发布并解读,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根据西安市政府发出的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通告,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北京将实施“世界最严”锅炉排放标准
  2017年是《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有关人员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市将从明年4月1日起,对新建锅炉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执行新的排放限值标准。该标准限值已接近于目前全世界最严的锅炉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