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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使用环境及储存环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7/11 10:46:00一、使用环境注意事项
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20℃≤t≤50℃,工作环境湿度范围10%至90%RH;
2.避免在高温、高湿度、高酸/碱/盐环境下使用或存储;
3.远离易燃物品、气体、粉尘使用;
4.运输过程中避免强烈碰撞,避免尖锐物品碰撞;
5.环境温度过高或散热条件不好时,应注意不要长时间开屏使用;
6.超过规定湿度的LED显示屏在加电的情况下,会导致零部件腐蚀,甚至短路进而造成永久性损坏;
7.屏体内严禁进水、铁粉等易于导电的金属物。LED显示屏应该尽量放置在低灰尘的环境,大的灰尘会对显示效果造成影响,同时灰尘过多会对电路造成损害。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进水,请立即断电,直至屏体内所有元器件干燥后方ke使用。
二、防潮及存储要求
1.存储温度要求:环境温度 -40℃≤t≤60℃, 包装打开后, LED 产品须存放在温度<30℃和湿度<60%环境中;
2.根据显示屏体、控制部分所处环境情况,避免虫咬,必要时应放置防鼠药。
3.LED显示屏不ke以长期关闭,在高湿度环境下,如果屏体超过 3 天未使用,每次点亮屏体时需采用预热点亮方式:30%-50%的亮度先预热 4-8 小时,再调整为正常亮度(80%-IOO%)点亮屏体,从而将湿气排除,以便在使用时无异常;如果屏体超过 7 天未使用,每次点亮屏体时需采用预热点亮方式:30%-50%的亮度先预热 12 小时以上,再调整为正常亮度(80%-IOO%)点亮屏体,从而将湿气排除,以便在使用时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