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配方颗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机LG-200

发布时间:2020/9/7 15:24:00

单方配方颗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机LG-200

预混后的物料(料桶需方自备)通过吸料适配器和真空上料机吸入干法制粒机的料仓内,经螺旋送料装置送至两个压辊处,由两个压辊压成薄条状,通过破碎机构破碎成小块,经由整粒机构制成要求大小的颗粒,颗粒在重力的影响下垂直落入振荡筛进行筛分,合格颗粒收集存储(料桶需方自备),细粉在细粉周转料仓收集并通过吸料适配器和真空上料机吸入干法制粒机的料仓按上述流程进行重复压制,少量大颗粒收集后(PE袋需方自备)通过人工加入干法制粒机破碎机构重新破碎并整粒。

单方配方颗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机LG-200具体技术要求

本URS为拟购置干法制粒机的最低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所供设备需满足但不限于下述条件:

以紫菀、酒大黄、焦山楂、赤芍、干姜、党参、黄精等单方配方颗粒浸膏干粉加适量辅料试机,合格颗粒生产能力≥80kg/h,14~40目颗粒一次成品率≥60%,最终成品率≥95%(至少五个品种试机生产能力、成品率满足要求方可验收)。

合格颗粒要求粒度均匀、色泽一致、无结块现象;具备颗粒重复压制色差问题解决方法及措施。

单方配方颗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机LG-200总体要求

主机工作腔适当位置设置观察窗,可以观察进料机构、压辊挤压机构、破碎机构及整粒机构工作过程,材质:钢化硼硅玻璃,工作腔外壳易于拆卸清洗。  

整机机架各板面采用不锈钢材料一次成型,板材厚度应确保机架有足够的承重强度,各板面采用满焊拼接。  

不与物料接触部件:要求选用SUS304不锈钢材料制作,如选用其它材质的必须确保不脱落、不渗透、耐腐蚀、易清洁,并要求提供材质证明。   

与物料接触部分:材质符合GMP要求(在技术标书中说明),关键部件要求采用SUS316L不锈钢材料制作。

内表面采用镜面抛光处理(Ra≤0.4μm),内壁焊缝亮光抛光至光滑过度,外表面采用亚光处理(Ra≤0.8μm)。

设备内外表面所有凹凸部件全部采用圆弧过渡,或采用不低于135度倒角过渡,紧固方式不得采用外露螺钉,所有零部件的连接方式采用快装和易清洁形式。  

设备拆装便利,设备操作员经设备供应商培训合格后,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所有与物料接触部分的拆卸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