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详情
-
产品属性
-
相关推荐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TR-9300B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于各种锅炉连续废气排放量的监测,采用直接抽取法,可以连续在线监测颗粒物的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氮氧化合物(x)浓度、氧气(O2)含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还可以增加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氨气(NH3)、碳氢化合物(CHX)、湿度等参数的测量。其控制计算机可以将所测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贮;可通过网络与上级部门的计算机连接,部门可以方便、快捷地调用监测数据.标准和规范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生活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07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城市生活焚烧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
《城市生活焚烧炉技术规范》CJ/T118—2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519-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新颁 200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有关量、单位和号的一般原则》GB3101-86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9-87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NEMA—ICS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76-2007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7-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输标准》HJ/T 212-200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
4.工程条件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4.1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条件
◆工况条件:
(1)烟气含尘量:<100g/Nm3;
(2)介质温度:0~500℃;
(3)含水量:适用于饱和水气;
◆气候条件:
(1)环境温度:5~45℃;
(2)环境相对湿度:20~85%;
(3)大气压力:70~106KPa;
(4)日光照射:无直接照射;
(5)空气流速:直吹气流<3m/s;
◆环境条件:
(1)安装现场无明显振动;
(2)配置地线(接地电阻小于2Ω);
(3)无挥发腐蚀性、1性气体;
(4)通风良好;
4.2现场备公用设施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1)电源:单相220V±10%;50HZ±10%;容量:5KVA;
(2)压缩氮气源:0.4MPa-0.6MPa;无油无水,耗气量5立方米/h.
5.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
5.1CEMS烟气分析仪设备名称: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简称CEMS)。
5.2设备型号:( TR-9300 )。
5.3安装位置及监测项目:SO2、O2、x、温度、烟尘、压力、流量和湿度。
5.4安装数量:1套CEMS。
5.5仪表的输出单位:
5.5.1 SO2、x、烟尘浓度单位以“mg/Nm3”计。
5.5.2 烟气含氧量以“%”计。
5.6 CEMS测量方法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5.6.1烟气采样方法:直接抽取法(伴热法)
5.6.2 SO2监测方法:紫外差分光学吸收光谱法
5.6.3 x监测方法:紫外差分光学吸收光谱法
5.6.4 O2监测方法:电化学法
5.6.5 粉尘监测方法:激光后散射法
5.6.6 温度检测方法:热电阻
5.6.7 压力检测方法:差压法
5.6.8 流量检测方法:皮托管法
5.6.9 湿度监测方法:电容法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合成氨气体分析仪、乙炔中氧含量分析仪、空分厂气体分析仪、石化工艺气体分析仪、各行业煤气分析仪仪及煤气热值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仪,饮食业油烟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