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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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物进入生态循环系统,如果其负荷超过土壤的自净作用范围,即形成土壤污染。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当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如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必须开展相应的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和治理修复等活动。

       北京西山环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如下服务:
       1、 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2、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
       3、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
       
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验收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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