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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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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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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特点:该电池为贫液阀控密封式,内部没有流动电解液,充电时所产生的微量气体在电池内进行氧复合,在正常情况下无酸雾排出,气体排出极少,无需补水,无腐蚀,无污染。该蓄电池具有容量大自放电率小,重量比能量高,大电流放点性能良好,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可维护等特点,是较好的动力蓄电池。
装 车 使用:蓄电池为荷电状态出厂,如果出厂时间短,用户可直接(或装车)使用。如果出厂时间较长(两个月以上)为了补充在贮藏和运输中容量的损失,用户应在装车和使用前补充电,补充电方法为:将随车充电器插上蓄电池箱,接上220V的交流电源,充电至转绿灯后3-4个小时即可。
蓄电池放电:电动助力车运行时,即为蓄电池的放电过程,蓄电池严谨过放电,为了避免过放电,每只蓄电池(12V),放点保护电压为10.50V。
蓄电池充电:蓄电池的容量放出70%以上或总续行里超过70%时就应及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或行程较长蓄电池的电量已全部放出必须及时充电。充电方式如下:充电器应采用智能控制同时带负脉冲去极化,电池冲电分三个阶段,阶段恒流充电,充电电流为0.25I-0.3I(A),第二阶段为恒压充电,恒压值为单只蓄电池(12V)电压为14.8V,第三阶段为涓流充电,恒压值为单只蓄电池(12V)电压为13.8V。电流又0.35A渐趋近于0A结束。
如果运行(放电)短(放出容量《10%),则不需要每天充电,经常不运行的蓄电池应每间隔一段时间(如半个月,1个月或2个月)作完全放点兵及时再给蓄电池充足电,以保持蓄电池的容量且不缩短器其寿命。
质 量 保 证
蓄电池出厂后,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2199-2008国家标准要求,开箱后如发现电池漏液,接线片断裂,电池槽破裂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属电池质量问题予以调换,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要求使用,在保用期内2h率放电容量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经维
护后仍无法恢复容量者,可予以调换。
保 用 期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