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各种汽车行驶记录仪优质传感器(图)
价格:电议
地区:山东 安丘市
电 话:86 0536 4733707















供应记录仪专用传感器

需求动态  欧盟、日本等国家早在70年代就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在部分客运车辆及货车上强制安装使用记录仪,目前已经基本安装完毕。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目前全国各地客运公司、物流公司、旅游公司及危险品运输公司、公交集团及企事业单位都在紧张有序地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

编辑本段主要功能

  1、 自检功能   记录仪通电后会对系统各部件及接口进行检测,自检通过后“嘀-”一声响提示用户记录仪开始正常工作; 2、 具有身份识别功能   司机每次开车时利用U盘验证身份,记录仪分类保存每个司机的行驶数据;

  汽车行驶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