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电子秤便携式钓鱼快递挂钓钩行李电子手提秤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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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
将电子秤悬挂,使其处於竖直状态,按“ON/OFF”键开机,显示窗显示(88888),蜂鸣器发出开机提示声,约二秒后显示窗显示(0.00或0.000) 此时手秤完成初始化,进入称重状态。

去皮/置零:
当使用容器装散装物品称重时,可先将容器置於秤上,按“TARE”键,待重量窗显示零后再装入物品称重,就可得到物品的净重值。

称量:
开机后,将物品挂於秤,即显示秤上物品重量值。当秤上吊挂物品稳定(停止摇摆)后,物品重量值被锁定,蜂鸣器发出锁定提示声并显示锁定标志(HOLD)。此时可按“ON/OFF”键解锁再次称量。称重时,所加物品重量(包括皮重)不得超过“称量+9d”(10kg:d=5g; 20kg:d=10g),如果超过以上值时,将显示超载标志“Err”,并发出报警声。

单位转换:
按“UNIT”键,电子秤在kg(公斤)、lb(磅)、oz(安士)jin(斤)四个单位之间进行轮流转换(1kg=2.2lb=35oz)。

关机:
称重状态下(在初始化下不可关机),没有锁定时按“ON/OFF”键关机,锁定状态时先按“ON/OFF”键解锁,再按“ON/OFF”键关机;或90秒内无任何操作,电子秤自动关机。

注意事项:
1、每次开机自检时,电子秤应处於竖直方向。
2、请手提著吊环或在吊环上另加辅助工具称量,请勿手握外壳秤量,否则将导致称量显示值误差超标。
3、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猛烈碰撞和冲击。
4、电子吊秤外壳采用ABS工程塑料,清洁时请使用软布加清水或洗洁精擦拭,严禁使用苯、硝基类溶剂、烧硷液体等腐蚀性物质进行清洗。

5、若显示电量不足标志,请及时更换电池。如果电子秤长期不使用,应取出电池,以免因电池漏液而损坏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