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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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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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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描述:
【产品型号】:1013
【尺寸规格】:75mm
【产品材质】:塑料、玻璃镜片
【包装方式】:PP袋、彩盒
【装箱资料】:200个/箱 46*44*43cm 26/24KG
二、产品实拍:
三、付款介绍:
1、运输费用:我司工作人员会在订单洽谈期间向客户了解货的去向以及运输方式,并在订单中文字表明清楚。大客户如需运输产品到宁波上海之外的地区或是在除宁波上海港之外的地方进仓,我司均需收取额外费用。(常规我司不接受宁波上海港之外的进仓要求)。
2、产品打样费用:客户可在此产品上打印各种LOGO(常规为移印),我司会收取相应的打样费。如需制版,客户需提前支付打样费,我司收到打样费后方可进行制版打样。特殊的产品如印有特殊LOGO的产品,我司会根据产品特殊性收取一定的百分比的定金,以免造成订单临时取消对我司造成的损失(非常规产品-即特殊打标的产品我司无法再次销售)。
3、订单付款方式:我司基本只接受款到发货对于新的客户。有过多次生意的客户可视之前的信誉对付款方式进行相对的调整。
4、合同细则: 请各位顾客在制作订单,或是下订单的时候,注意一下细则:
·请务必在下单的时候,分别使用传真或是邮件形式发送到我公司,通知烦劳电话通知我司确认订单是否收到,从而避免我司错过订单,或遗漏订单未将定订单安排进入生产安排,造成交货期延误一系列的情况发生。
·请务必保证订单的清晰在传真或邮件发送的情况下
·交货期请明确注明
·贵公司产品型号,我司相对应产品型号
·必要时请附上产品的图片
·产品数量单价以及总金额
·产品的制版费以及打样费需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出货前的样品,超出一定的数量以及金额需要支付一定的样品费用,出货样的数量也必须在合同中写明。
·相对仔细的产品描述,如是返单的话也请仔细写清楚产品的特点,本公司不接受订单上写有“产品同上次出货一样”以免造成,返单产品在进行细微改变的情况下,我司以及外贸公司均为发现,后造成返工,或错做货物之类的情况发生。具体产品我司有跟单人员致电下单人进行核对,请予以配合。
·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
·运费的承担问题,如需送货上门的需在合同上写清,不然一律视为购方自己提货。
·业务员名称以及相关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以及电话号码
·如下单人从客户方了解产品有任何改动请在合同上改写产品内容,并且致电我司同时发送邮件至我司人员。
公司简介:我司创建于2002年(前身是岳阳市罗城光学仪器厂),现位于全国示范工业园区—金华市金东区金三角工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距离杭金衢高速仅5分钟车程。是一家集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生产销售:放大镜、望远镜、指南针、光学透镜等光学仪器制品。
公司本着“品质决定生存,服务创造市场,诚信赢得客户,创新永继发展”的宗旨,秉承“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光学仪器制造商。公司拥有拥有完整、科学、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国内市场,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欢迎新老朋友前来洽谈!~真诚合作.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