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机适用范围:本燃烧试验装置适用于鉴别汽车(轿车、多用乘客车、载货汽车和客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
满足GB8410、TL1010、GM6090M、DIN7520、GM9070P、
MVSS302的标准规定。
一、主要参数:1、 该设备由控制箱、燃烧箱、燃烧灯、电磁阀、高压点火器、试品夹具、煤气管和信号控制线组成;
2、 燃烧时间:0~99.99/S/M/H;
3、 燃烧箱:
- 由不锈钢箱制作,长385mm,进深204mm,高度360mm;
- 燃烧箱底部设10个直径19mm 的通风孔,四壁靠近顶部四周有宽13mm的通风槽。
- 整个燃烧箱由4只高10mm的支脚支承着。
- 在燃烧箱顶部设有安插温度计的小孔,此孔设在顶部靠后中央部位,中心距后面板内侧20mm。
4、 煤气灯喷咀内径为9.5mm;
5、 喷咀口部中心处于试样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处;
6、 金属梳的长度至少为110mm,每25mm内有7~8个光滑圆齿;
7、 钢板尺1mm;
8、电源:220V/50Hz
9、气源:煤气或石油液化气
10、通风橱: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本仪器不配置,客户自备)
一、燃烧试验箱
二、燃烧喷灯
三、试样支架
二、试验方法2.1 原理
将试样水平地平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受小火焰点燃15 s ,火焰在试样的自由端点燃。试验确定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2.2 试验装置及器具
2.2.1燃烧箱(见图一)用钢板制成。
燃烧箱的前部设有一个耐热玻璃观察窗,该窗可整块盖住前面,也可做成小型观察窗。
燃烧箱底部设10个直径19mm 的通风孔,四壁靠近顶部四周有宽13mm的通风槽。整个燃烧箱由4只高10mm的支脚支承着。在燃烧箱顶部设有安插温度计的小孔,此孔设在顶部靠后中央部位,中心距后面板内侧20mm。
燃烧箱一端设有0可将装有试样的支架放入的可封闭的开孔,另一端则设一个小门,门上有通燃气管用的小孔,支承煤气灯的支座及火焰高度标志板。
燃烧箱内部从左至右贯穿两条便于支承试样支架的水平导轨。
燃烧箱底部设有一只用于收集熔滴落物的收集盘(见图三)。此盘放置在两排通风孔之间而又不影响通风孔的通风。
2.2.2试样支架由两块U形耐腐蚀金属板制成的框架组成,尺寸(见图五)
支架下板装有6只销子,上板相应设有销孔,以保证均匀夹持试样。销子也作为燃烧距离的起点(标线)和终点(第二标线)的标记。
另一种支架的下板不仅设有6只销子,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离为25mm的耐热金属支承线,线径0.25 mm(见图五),该种支架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安装后的试样底面应在燃烧箱底板之上178mm。试样支架前端距燃烧箱的内表面距离应为22mm,试验支架两纵外侧离燃烧箱内表面距离为50mm。
2.2.3煤气灯是试验用火源,煤气灯喷灯内径为9.5mm。
当煤气灯置于燃烧箱内时,其喷灯口部中心处于试样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处(见图四)。
2.2.4供给煤气灯试验用可燃性气体燃烧后的热值约为38MJ/m
2(例如天燃气、城市煤气、液化气)。
2.2.5金属梳的长度至少为110mm,每25mm内有7~8个光滑圆齿。
2.2.6测量时间所用秒表不低于0.5s。
2.2.7温度计量程应为150
0C以上,为1
0C。
2.2.8钢板尺1mm。
2.2.9通风橱: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试验前在燃烧箱终确定位置的前后各100mm处测量空气流过通风橱的垂直速度,该速度必须在0.10~0.30m/s 之间。
2.3 试样
2.3.1形状和尺寸
试样的厚度为所试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
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验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厚)。通常采样时必须使试样沿全长有相同横截面。
若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下列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
- 如果试样宽度介于3~60mm,长度应至少为356mm。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宽度。
- 如果试样宽度大于60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此时,可能的燃烧距离相当一从条标线到火焰熄灭时的距离或从条标线开始至试样末端的距离;
- 若宽度小于60mm,且长度小于356mm或宽度大于60mm,长度小于138mm的试样,则不能按本标准试验,宽度小于3mm的试样也不能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2.3.2取样
应从被试材料上取下至少5块试样。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的材料,则应在不同方向截取试样,并且要将5块(或更多)试样在燃烧箱中分别试验,以测得燃烧速度。
当材料按整幅宽度供应时,应截取包含全宽并且长度至少为500mm的样品,并将距边缘100mm的材料切掉,然后在其余部分上彼此等距、均匀取样。
若零件的形状的尺寸符合取样要求,试样应从零件上截取。
若零件厚度大于13mm,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包括暴露面在内的试样厚度为13mm。
层积复合材料应视为单一材料进行试验。
若材料是由若干层叠合而成,但又不属于层积复合材料,则应由暴露面起13mm厚之内所有各层单一材料分别取样进行试验。
2.3.3预处理
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23±2
0C和相对温度45%~55%的标准状态下存放24h以上,且应一直保持到试验前的片刻,但不超过168h。
2.4 试验程序
2.4.1将预处理过的试样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绒的试样平放在平整的台面上,用2.2.5规定金属梳于在起毛面上沿绒毛方向平整梳两次。
2.4.2在煤气灯的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点燃煤气灯,将火焰按火焰高度标志板调整,使火焰高度为38mm,在开始次试验前,火焰应在此状态下至少稳定地燃烧1min,然后熄灭。
注:阀门结构应易于控制火焰高度,并易于调整火焰高度。2.4.3将试样暴露面朝下装入试样支架,安装试样使其两边和一端被U型支架夹住,自由端与U形支架开口对齐。仅当试样宽度不足,U形支架不能夹住试样时,或试样自由端柔软和易弯曲会造成不稳定燃烧时,才将试样放在带耐热金属线的试样支架上进行燃烧试验。
2.4.4将试验支架推进燃烧箱,试样放在燃烧箱中央,置于水平位置。在煤气灯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点燃煤气灯,并使火焰高度为38mm,使试样自由端处于火焰中引燃15s,然后熄掉火焰(关闭煤气灯阀门)。
2.4.5火焰从试样自由端起向前燃烧,在传播火焰根部通过标线的瞬间开始计时。注意观察燃烧较快一面的火焰传播情况。
2.4.6当火焰达到第二标线或者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前熄灭时,同时停止计时。
若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之前熄灭,则测量从标线起到火焰熄灭时的燃烧距离。燃烧距离是指试样表面或内部已经烧损部分的长度。
本试验机的操作分手动计时与自动计时二种方式:
手动计时方式:
- 按下点火开关,仪器自动点火,并自动开时燃烧计时(按要求设定为15S);15S钟后,燃烧时间停止计时,自动关闭喷灯,此时火焰自动向前燃烧,并观察燃烧距离;
- 当燃烧距离到过个标志点时,按持燃开始开关,延燃开始计时,当火焰达到第二标线或者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前熄灭时,按下持燃停止开关,持燃时间停止计时,记录这一时间,备用!
自动计时方式:
- 按下点火开关,仪器自动点火,并自动开时燃烧计时(按要求设定为15S),15S钟后,燃烧时间停止计时,自动关闭喷灯;此时持燃时间开始计时,火焰亦自动向前燃烧,并观察燃烧距离;
- 当燃烧距离到过个标志点时,记录持燃时间T1,当火焰达到第二标线或者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前熄灭时,按下持燃停止开关,持燃时间停止计时,记录持燃时间T2,T2-T1为燃烧时间,备用!
2.4.7当进行一系列试验或重复试验时,要积极证下试验前燃烧箱内和试样支架温度不超过30
0C。
2.5 换算公式
2.5.1燃烧速度V(mm/min)按下式换算:
V=60 X(L / T)
式中:L—燃烧距离mm;
T—燃烧距离L所用的时间s
以燃烧速度值为试验结果。
2.5.2如果试样暴露在火焰中15s,熄灭火源试样仍末燃烧,或试样能燃烧,但火焰达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