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BF201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
发布时间:2013-09-03 18:06CIBF201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
11th China International Battery Fair
2014年6月18日-20日,深圳会展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
主 办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合作单位
深圳市六方金桥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英文: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360多个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和电源配件分会等六个分支机构。
本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和锂聚合物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等。
举办方式
(1)展交览会 (2)技术流会 (3)信息发布会 (4)采购洽谈会(5)人才招聘会
展位安排
CIBF2014展览分国内展区和国际展区。国外及中国港澳台展商均被安排在国际展区。国内展区分为电池产品及应用产品区、原材料及零配件区、制造设备及测试仪器区。
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展位确认后一周内应将展位费汇至指定银行帐号,过期未收到展位费,主办方有权将所选展位出售给其他公司。
每个标准展位(9 m2)免费提供:中英文楣板一个(角位为两个),桌子一张,折叠椅二把,射灯二只,电源插座一个,纸篓一个,地毯一块、三面展墙(3 × 3 × 2.5m),每个展商在《CIBF2014会刊》上免费刊登半页展商介绍(中英文合计400字以内),免费提供两个展位工作人员3天午餐。
优惠条件:凡交纳2012年和2013年会费的协会会员单位,可享受10%的展位费优惠。
取消:参展申请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展的单位,可申请退展,经CIBF2014办公室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展手续。在2014年 4月1 日之前退展,组委会收取展位费的30%作为补偿,余款退回。在2014年4月1日-6 月1日之间退展,组委会收取展位费的60%作为补偿,余款退回。在 2014年6月1 日之后退展的,展位费不退。
参展流程
(1)参展商在确认参展,选择展位后,填写CIBF2014参展申报表,并将此表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主办方;
(2)主办方收到参展表后,为参展商发展位确认书及交费通知,要求参展商在一周内将展位费汇到指定的银行帐号;
(3)主办方在收到参展商的汇款后,开具发票,并将发票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参展商,同时通知参展商在展会网站(www.cibf.org.cn)上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参展商及时到网站上登陆,将公司的详细资料上传至网站。开展前资料如有变化,请自行更新。参展商在网上填写的内容将作为《CIBF2014会刊》出版的依据;
(4)展会开始前1-2个月,主办方向参展商邮寄门票、参展商手册、展商报到通知书等资料;
(5)开展时,参展商持《展商报到通知书》到现场报到,办理布展和参展手续。
展品范围
(1)各系列电池: 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空气电池、超级电容器、钠硫电池、液流电池、锂一次电池、锌锰电池、碱锰电池、锌镍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燃料电池、半导体温差电组件及其他新型电池;
(2)各种组合电池:手机、对讲机、无绳电话、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DVD、应急照明灯、电动玩具、UPS、铁路机车和客车、船舶等用电池组;
(3)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及混合电动汽车等各种用途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
(4)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充换电站智能网络、电动汽车充电站产品、充电站配电设备、充换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停车场充电设施及智能监控设备、充电站供电解决方案、充电站-智能电网解决方案等;
(5)各种储能电池: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系统、太阳能路灯、草坪灯、景观灯及交通信号灯等产品用储能电池;
(6) 太阳电池、系统及应用产品:硅太阳电池及材料;薄膜太阳电池及材料;太阳电池透明封装材料;太阳电池及组件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太阳能路灯、草坪灯、交通指示灯等;太阳能充电器;用户光伏电源、并网光伏系统及光伏输配电器材;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互补系统;逆变器;测量及控制系统;太阳能系统控制软件;
(7)各类电池用制造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零部件等;
(8)电池行业用三废处理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技术与设备等;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及光地价格
(1)标准展位:
国内企业:9000元/ 9m2
国外及港澳台在华合资独资企业:12000元/ 9m2
国外公司:2800美元/9m2
注:双开口展位加收10%
(2)光地(最少36 m2,布展期间的管理费自付)
国内企业:900元/ m2
国外及港澳台在华合资独资企业:1200元/ m2
国外及港澳台企业:280美元/ m2
同期会议与活动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姐 15986627446
电话:0755-36852239
传真;0755-823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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