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剂水分测定仪的技术指标

发布时间:2018-12-29 17:28

    颗粒剂水分测定仪是新研制的高效率水分测定仪器,采用高效率的烘干加热器-高品质的环状灯管,对样品进行快速、均匀的加热,样品的水份持续不断的被烘干。


    整个测量过程,仪器全自动的实时显示测量结果:


    样品重量、含水量、测定时间、加热温度等;应用了国际烘箱干燥法原理,测定结果与烘箱法水分测定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工作效率却远远高于烘箱法水分测定,一般样品只需要几分钟即可测量完毕,因此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与好评。


    快速水分检测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SFY系列红外线/卤素快速水分测定仪器号:2005301013706),目前也是行业中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产品。


    水分含量并不是水分活度:


    药品中的水分含量一直是药品质量控制的主要部分。由于剂型的限制,在中国药典2015版中,只有如下剂型通过水分测定或者干燥失重来监测药品中的水。


    0104颗粒剂


    【水分】中药颗粒剂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测定,除另有规定外,水分不得超过8.0%。


    【干燥失重】除另有规定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颗粒剂照干燥失重测定法(通则0831)测定,于105°C干燥(含糖颗粒应在80°C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超过2.0%。


    0115散剂


    【水分】中药散剂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9.0%。


    【干燥失重】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散剂,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照干燥失重测定法(通则0831)测定,在105°C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


    0184胶剂


    【水分】取供试品1g,置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加水2ml,置水浴上加热使溶解后再干燥,使厚度不超过2mm,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二法)测定,不得过15.0%。


    【水分】不含糖块状茶剂取供试品,研碎,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12.0%


    【干燥失重】除另有规定外,干混悬剂照干燥失重测定法(通则0831)检查,减失重量不得过2.0%。


    这些方法检测出的水并不全是自由水,并不是水分活度的体现,但是包括了水分活度。然而,拿以上水分测定中相差zui大的15%和8%的药品来说,水分15%的药品未必比水分8%的药品稳定性更好。因为,水分的多少不反映水分活度的高低。


    应用:


    颗粒剂水分测定仪可广泛应用于胶囊客、中间体、固体粉末、颗粒、固体药粉、水蜜丸、空心胶囊、食用明胶、胶液等行业中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水分的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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