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式安全栅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0-20 16:17隔离式安全栅使用的注意事项:
1.隔离式安全栅应安装在非危险场所。
2.通往现场(危险场所)的软铜导线截面积必须大于0.5mm2。
3.连接导线的绝缘强度大于500V。
4.隔离式安全栅本安端(有蓝色标记)和非本安端电路配线,不得接错和混淆。本安导线宜选用蓝色作为本安标记。本安导线和非本安导线在汇线槽中应分开铺设,采用各自保护套管。隔离式安全栅的本安侧,不允许混淆有其它电源,包括其它本安电路的电源。
5.隔离式安全栅与一次仪表组成本安安全防爆系统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机构检验认可。LU系列隔离式安全栅由国家防爆电气监督检验中心,给出的Co,Lo分布参数是相对与ⅡC级(氢气级)的允许值对于ⅡB级环境可把该参数乘以3,对于ⅡA级环境可把该参数乘以8。传输线选用不同规格的电缆时,其本身的电缆参数应予高度重视,不得超过规定值。
6.对隔离式安全栅进行单独通电调试时,必须注意隔离式安全栅的型号、电源极性、电压等级及隔离式安全栅外壳接线端上的标号。
7.严禁用兆欧表测试隔离安全栅端子之间的绝缘性。若要检查系统线路绝缘性时,应先断开全部隔离式安全栅接线,否则会引起内部器件损坏。
8.凡与隔离安全栅相连接的现场仪表,均应为有关防爆部门进行防爆试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的仪表。
9.如隔离式安全栅内部模块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原则上应由制造厂承担。用户自行维修时,应按照有关的注意事项,具体方法请按照维修的章节进行(本质安全型仪表的维修仅限于所述的范围进行,其外的维修应与制造厂商量)。经检修后方能重新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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