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的配置及选用介绍

发布时间:2020-09-16 15:15

    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农村低压电网的现状,既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护工作,减少触电事故,又要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这是对漏电切断保护提出的全面要求。


    事实已经证明:采用漏电保护器分级保护方式是实现上述要求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漏电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我国低压电网的供电方式、经济条件和漏电保护器的生产等情况,在低压电网中采用两极漏电保护方式是可行的,也是最有效的。


    首先应加大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和投运率,末级保护以防止直接接触触电为主要目标,各自保护面小,不干扰其他用户。


    城乡家庭进户线处和人们广泛接触使用的移动式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都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对单相用电户选用的漏电保护器还应具备过电压保护功能,用于防止当出现三相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和接户线错接成380V线电压时,产生的异常过电压损坏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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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选用带漏电、过压、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保护器,这样,单相用电户的所有异常情况都能受到保护。


    对发生触电后会产生二次性伤害的场所,如高空作业或河岸边使用的电气设备等,可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第二级保护为系统总保护或分支保护。


    这一级保护器可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处或各分支线的首端;


    其保护范围为低压电网的主干线(或分支线)、下户线和进户线,同时也作为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后备保护。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实际漏电流来确定。


    这两级触漏电保护器构成了一个漏电分级保护网,第一级保护器对一些条件恶劣而触电危险性较高的场合提供了直接接触的保护;


    第二级保护器扩大了漏电保护覆盖面,提高了整个低压电网的安全水平。


    两级保护之间应合理配合,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有级差。


    建议考虑上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为下一级额定漏电电流的2.5~3.0倍;


    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较下一级动作时间增加一个动作级差,约为0.1~0.2s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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