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15条改革新举措 仪器创新如何改革?

发布时间:2025/2/28 10:08:00

近日,云南省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再出重拳,正式发布了2025年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的15条改革新举措。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中针对仪器创新的改革举措尤为引人注目。以下是详细报道: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此乃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决策部署之举,是有力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之措,更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之需。其旨在有效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之困,打通成果转化“中梗阻”,连通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之脉。


回溯过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6号,简称86号文)。该意见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易方面,犹如点亮一盏明灯,发挥了积极指引之效;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方面,恰似敲响一面战鼓,起到了有力推动之功;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仿若注入一股清泉,彰显了积极赋能之用。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问题并未就此得到根本性解决。可转化科技成果不多,犹如肥沃土壤上却仅有稀疏幼苗,难以形成茂密森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不到位,好似辛勤耕耘后却收获寥寥,无法给予付出者应有回报;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不畅,仿若两岸隔江相望却无桥梁相连,难以实现价值的高效传递。正因如此,作为对86号文的有效拓展和深化,《十五条措施》顺势而生,承载着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重要使命。



仪器创新如何发展改革?


仪器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以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此次改革,正是瞄准了这一关键环节,力求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激发仪器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科技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方面,云南省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这一举措将极大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云南省还鼓励和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平台开展跨地区创新合作,引进一批科研院所、基地和科研企业,共同打造科技创新成果中试基地、孵化转化基地。这些基地将成为仪器创新的重要平台,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给仪器创新提供更加优质的试验和验证环境,云南省将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中试验证平台,并探索建设概念验证中心。这些平台将为仪器创新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科技成果能够快速、准确地转化为实际产品。


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也是云南省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云南省将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数据与国家、省财政设备管理系统数据的三网融合,形成“全省入网仪器资产图谱”。这一举措将实现科研仪器的高效利用和资源共享,降低科研成本,提高科研效率。同时,云南省还探索构建云南大仪网—四个自贸区仪器共享服务子平台,构建跨区域、多层次的网络管理服务体系,为仪器创新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加便捷的条件。


在项目支持机制方面,云南省也进行了大胆创新。将建立企业参与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及后评估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还将探索开展“拨改投”、“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模式,为仪器创新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保障。


除了以上几方面的改革举措外,云南省还将加快军民共用技术研发,促进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标准化、数字化、市场化。这些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云南省此次推出的深化科技成果转化15条改革新举措,为仪器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云南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仪器创新必将焕发出新的活力,为云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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