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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斗式雨量计校准办法
发布时间:2017/8/3 10:43:00翻斗式雨量计校准办法
1、试验工具:专用雨量量筒1个、小型滴管1个;
2、试验前的检查:
试验前先取下不锈钢外筒检查仪器水平泡是否居中、翻斗是否翻转灵活、无卡滞现象,并检查水路是否畅通,然后用清水对引水漏斗、翻斗进行充分润湿;
3、注水试验
用双速滴水法检验仪器测量准确度,其方法为:
用专用雨量量筒量取10mm的清水,通过引水漏斗以0~4mm雨强之间任意雨强缓缓倒入上翻斗的引水斗内,待下翻斗一斗欲翻未翻时,即停止注水,然后用滴管量取定量清水,一滴一滴加入到翻斗内直到下翻斗翻转即停止滴水,依次反复试验,记录翻斗翻转次数与耗用水量。0.2mm翻斗翻转50次,耗用水量为9.80~9.90mm,则可认定仪器翻斗倾角基点正常,不必加以调整;当倒水量>9.90mm,说明翻斗倾斜角度过大,应适当提高调节螺钉高度;当倒水量<9.80mm,说明翻斗倾斜角度过小,应适当降低调节螺钉高度;一般讲,调节螺钉转一圈,能使改变2~3%。
注:本方法只作为现场应急校准仪器误差用。校准仪器误差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T11832-2002《翻斗雨量计》的要求在雨强试验台上进行校准或将仪器返回厂家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