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方案的制订

发布时间:2022/11/24 10:22:00

地表水监测方案的预定

一)基础资料收集

(二)确定监测项目

(三)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四)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五)采样及监测技术的选择

(六)结果表达、质量保证及实施计划

1、水体的水文、气候、地质和地貌资料。如水位、水量、流速及流向的变化等。

2、水体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城市给排水情况等。

3、水体沿岸水资源现状及用途。如饮用水源分布和重点水源保护区,水体流域土地功能及近期使用计划等。

4、历年水质监测资料、水文实测资料、水环境研究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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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2、监测断面的设置

3、采样位置的确定

(1)采样垂线的设置

(2)采样点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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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湖、水库的河流汇合处分别设置监测断面。

2)以各功能区(如城市和工厂的排污口、饮用水源、风景游览区、排灌站等)为中心,在其辅射线上设置弧形监测断面。

3)在湖库中心,深、浅水区,滞流区,不同鱼类的回游产卵区,水生生物经济区等设置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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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湖、水库的河流汇合处分别设置监测断面。

2)以各功能区(如城市和工厂的排污口、饮用水源、风景游览区、排灌站等)为中心,在其辅射线上设置弧形监测断面。

3)在湖库中心,深、浅水区,滞流区,不同鱼类的回游产卵区,水生生物经济区等设置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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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用水源地、省级交界断面中需要重点控制的监测断面每年采样不少于12次。

(2)对于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 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 次;采样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3)潮汐河流采样时间为丰、枯、平水期,每期采样2次,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

(4)水系的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

5)排污渠每年采样不少于三次。

(6)必测项目三年未检出,且断面附近无新增排放,且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时,每年可采样一次。

(7)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1 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泊、水库全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1 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8)海水水质常规监测,每年按丰、枯、平水期或季度监测2~4次。

(9)遇有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要及时采用应急监测方案,增加采样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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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测中获得的众多数据,应进行科学地计算和处理,并按照要求的形式在监测报告中表达出来。

质量保证概括了保证水质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质量保证贯穿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实施进度计划是实施监测方案的具体安排,要切实可行,使各环节工作有序、协调地进行。

地下水监测方案的制订

(一)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二)确定监测项目

(三)采样点的设置

(四)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

(1)收集、汇总监测区域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和以往的监测资料。

(2)调查监测区域内城市发展、工业分布、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情况,尤其是地下工程规模应用等;

了解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面积和施用量;

查清污水灌溉、排污、纳污和地面水污染现状。

(3)测量或查知水位、水深,以确定采水器和泵的类型,所需费用和采样程序。

(4)在完成以上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并根据地区特点与地下水的主要类型把地下水分成若干个水文地质单元。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常规监测项目见下表。可根据本地区地下水功能用途,酌情增加某些选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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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的设置

1、背景值监测井布设

设在监测区域未受污染的地段,地下水水流的上方,垂直于水流方向。

2、污染控制监测井布设

1)点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小的地区 形成的),监测井在污染源附近按十字形布设。

2)块状污染区(污灌区、污养区及缺乏卫生设施的居民区),监测井 设在地下水流向的平行和垂直方向上。

3)条(带)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大 地区及沿河、渠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网格布点法设置监 测井。

4)地下水位下降的漏斗区,主要形成开采漏斗附近的侧向污染扩散,应在漏斗中心布设监控测点。

5)透水性好的强扩散区或年限已久的老污染源,污染范围可能较大,检测线可适当延长,反之,可只在污染源附近布点。

一般监测井在液面下0.3~0.5m处采样。

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

1.背景值监测井和区域性控制的孔隙承压水井,每年枯水期采样一次。

2.污染控制监测井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6次。

3.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每月采样一次。

4.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采样时间尽量相对集中,日期跨度不宜过大。

5.遇特殊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应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水污染源监测方案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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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样点设置

水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

工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

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水污染源一般经管道或渠、沟排放,截面积较小,不需设置断面,而直接确定采样点位。

生活污水 (1) 城市污水管网:采样点应设在污水的总排放口。对于污水处理厂,应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

工业废水

(1)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的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测一类污染物。

(2)在工厂废水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测二类污染物。

(3)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为了解废水处理效果,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

(4)在排污渠道上,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水量稳定,上游无污水汇入的地方。

采样时间和频率

生活污水

城市管网污水,可在一年的丰水、平水、枯水期,从总排放口采集一次,等比例混合水样后测定,每次进行一昼夜,每4h采样监测一次。

工业废水

一般情况下,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每隔0.5h或1h采样一次,将其混合后测定污染物的平均值。

对于排污情况复杂、浓度变化大的废水,采样时间间隔要缩短,有时需要5-10min采样一次,最好使用连续自动采样装置。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向国家直接报送数据的废水排放源规定:

生活污水:每年采样监测2次,春、夏季各1次

工业废水:每年采样监测2-4次

生活污水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pH、COD、BOD5、悬浮物、氨氮、挥发酚、 油类、总氮、总磷、重金属

选测项目:氯化物

部分工业废水监测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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