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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防火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22 14:08:00“11.18”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事故建筑为集生产经营、仓储、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这种场所由于建筑耐火能力差,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逃生条件差,并且居住场所、仓库、生产经营场所间没有防火隔离,可燃、易燃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后果严重。那么,这些场所如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呢?
一、严格控制场所使用性质。在储存、生产、经营甲乙类危险性产品的场所严禁设置住宿、人员宿舍。对成片开发的商住两用房严禁限制经营危险性化学品。
二、严格逃生疏散措施。“三合一”场所因其人员密集性的原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逃生疏散困难,需要配备逃生通道、避难措施,确保火灾时能够打开逃生,场所阳台以及外窗上不要设金属防护栏,必须设置的情况应当在室内可以开启。
三、严格火源、可燃物控制。“三合一”场所严禁存放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在设计上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接电线,对易引发电气火灾的设备严格检修管理。
四、通过技防预防火灾。电气火灾作为火灾发生的一大原因,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线路中易引发电气火灾的隐患情况,通过技防的手段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极大程度的保障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