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 福建省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发布时间:2017/10/17 9:47:00手机下个APP,扫扫二维码就能知道你吃的苹果从种植到运输,再到市场上销售的全过程。今年底,福建省将开发完成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实现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可追溯。明年底前,全省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这是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了解到的。
从种植、加工到销售全程覆盖 根据该方案,福建省将打造统一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应确保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并全面覆盖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酒、调味品、食盐以及地产特色食品等。 福建省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源头(包括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环节提供有效准出凭证,督促食品加工企业在采购食用农产品原料时查验有效准出凭证;督促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查验有效准出凭证,把好准入关。 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技术标准有省标 按照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相关标准的制定要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制定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的地方标准。追溯编码规定追溯的编码结构和载体,作为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后台数据库中统一的食品追溯识别码,该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发布后,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使用并积极推广。 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通过访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或者手机APP扫追溯码的方式,可以获知该追溯码对应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经营者、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福建省将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追溯信息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交换标准等。追溯信息数据标准应至少包括产地、生产经营(种植养殖)主体资格、生产(收割捕捞)日期、检验检测等四大类要素,接口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应明确其他追溯平台接入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并开展数据交换需遵循的技术规范,从而为各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现有追溯平台升级改造,并实现向省级追溯管理平台推送和数据提供统一的标准规范。同时,福建省还将引入第三方公司负责开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平台的主要定位为覆盖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并贯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入境、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追溯管理信息化平台。平台拟包括四大功能模块,一是企业主体管理功能,二是政府部门监管功能,三是公众查询反馈功能,四是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功能。 农产品批发市场也要产品可追溯 根据日程安排,今年12月前,福建省每个设区市在中心城区将改造建设1个以上的“一进口一出口”农产品批发市场。明年,各部门将全面推进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的“一品一码”追溯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完成对全省4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全省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福建省将加大对市场的改造建设力度,打造符合农产品追溯要求的规范化批发市场。在批发市场内分别设置入场区、待检区、交易区、贮存区、出货区等专门区域;对市场主入口进行规范改造,建设统一专用的进货车辆通道,设置门岗门禁,严把农产品的准入关和检测关,杜绝农产品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和流出市场,确保进场和离场的农产品全面纳入追溯管理范围,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在市场内构建追溯码的读取、识别、赋写、流转等工作机制,配备所需的电子读写设备和载体。要在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室,并配备所需的检测人员、设备、试剂和其他配套设施等。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用农产品中,市场主办方对不具备检测的要进行批批检测,对能提供检测的还要按照当天交易批次的一定比例(建议不少于10%)进行抽检,确保进入批发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禽集中屠宰厂(场)等],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包括食品进口商、食品批发销售者、兼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贮存运输服务企业等),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包括大型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型以上餐馆、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务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应当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