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8/4/3 9:50:00

  央广网重庆4月2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重庆市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8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处理情况。

  2016年底,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为期一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5日将督察发现的8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该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重庆市委成立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市纪委迅速开展核查问责工作。根据核查的事实,对8个责任单位、79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单位7个,县处级单位1个;厅级领导干部28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9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2人;给予纪律处分45人,免职3人(其中2人同时给予纪律处分)、诫勉24人、通报9人。

  据通报,重庆市金佛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建设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南川分院项目被查处。市畜牧科学院擅自开工建设南川分院项目,违规侵占保护区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南川区政府违法决策项目选址,未有效督促相关区级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南川区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市农委未严格督促市畜牧科学院全面落实环保要求;市林业局未及时发现和有效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管责任。

  给予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黄勇富(时任市畜牧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兼南川分院院长)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市畜牧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作华(时任市畜牧科学院党委委员、院长),黔江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夏于峰(时任南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南川区规划局调研员周正华(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武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潘晓成(时任南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南川区林业局调研员赵川(时任南川区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张泽洲,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荣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前(时任南川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南川区农工委副书记、农委主任汪晓宇(时任南川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