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保指导意见严禁装配平台铸造企业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8/9/26 10:50:009月12日河北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根据《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坚持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大型装配平台铸造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优先确保民生需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T型槽装配平台铸造企业,保障正常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铸铁装配平板生产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装配铸铁平台铸造企业,坚决予以错峰生产。
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
根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落实到工序、设备),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对钢铁、焦化、铸造装配平台、建材、碳素、化学原料药(农药)、有色、化工制造等高污染排放行业,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按照排放绩效评价,秋冬季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
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对其他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排放的企业(或工序、生产线),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对无证排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装配平台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严惩重罚;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交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严禁对督察交办的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治理,而采取“一停了之”“以停代治”“不闻不问”的“障眼法”或“常停久治”“久治不验”等“拖延术”,严禁应付督察检查搞“一刀切”,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严禁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一刀切”
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其中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铸铁装配平台铸造企业,要实施“一园一策”“一厂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对具有传统优势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分类施策;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稳定达标排放的装配工作台铸造厂家,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设计业等不能简单要求停工停产。
对以“园区”名义存在的工业大院、工业小区式“散乱污”企业集群,限期停产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整治到位。
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
对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装配铸铁平台生产企业,要坚决关停取缔;对有整改价值的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限期整改达标,整改验收后方可复产。
坚决禁止将不产生污染的企业列入“散乱污”,坚决反对“以停代治”“以停代管”等敷衍应对做法;不得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但因手续不完善、规划未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被列入“散乱污”的企业,加强规范改造、扶持提升。对扶持提升类“散乱污”装配平台厂家企业区别对待,予以重点帮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加快推进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组织验收,扶持生态友好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